回覆: 院台業參 字第1130782993號
陳院長您好:
民進黨得說過要以人權治國而贏得執政權,我們支持政府嚴查假結婚,但制訂政策基於人權與公平正義。
官員會貪污全因是在制訂政策不過週嚴,給予官員國家權力時同時也給予政策漏洞讓有些官員可以踩在法律邊緣與奸商掛勾謀取私利。
政府應該制訂在娶外籍配偶前的條件,例如財力證明工作證明與無犯罪證明,如果要更嚴苛可以加上一到兩年的交往證明如無法審核過關政府可以駁回申請。
在婚前審核總比婚後面談更符合人權也可以避免官員與婚姻仲介的掛勾,假結婚的配偶互不相識他們都是透過婚姻仲介處理面談問題,他們給了仲介二十到三十萬元的仲介費然後保正通過面試但也存在可能被騙,從我老婆從2018年來台灣照顧我爸爸認識到現在已超過六年,我們自行辦理結婚申請手續沒有找婚姻仲介,我們是否是假結婚應該是基予現實證據而不是面談官個人自由心證與他們的心中可寬鬆或嚴格的裁量權。
政府應該重新修訂外籍配偶的婚姻政策更符合人權與斷絕有官商勾結的機會,修訂政策會影響少數人的龐大利益,他們可能會動用關係與利益阻擋立法委員修法,中時新聞網報導2022年11月執政黨立法委員曾盼全面取消外籍配偶境外面談 ,內政部:研議改善,可見執政黨內部也發現外籍配配偶政策有修正的必要性。
請院長糾正政府違反人權政策,建請賴總統召集執政黨立法委員研議修法。謝謝

監察院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