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老婆是2018年合法申請進來台灣照顧我生病的父親至今我們相識已超過六年,在我照顧父親期間經濟上出現困境我老婆仍然留下來幫忙照顧我爸爸因而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我們已有兩次面談未能通過,盡管每次面談讓我們覺得很困難但我們不會放棄。
在第二次面談中盡問一些我們剛認識的生活細節這已經是六年前的事,人的記憶會隨著時間久遠而淡忘這對我們很不公平。
我們再次申請第三次面談請寬容準予申請面談,我們每天用line視訊對話我擷取對話照片做為新事證。
無限數次外籍配偶鏡外面談對底層弱勢勞工是無可負擔的經濟壓力與違反人權,我將推動取消外籍配偶面談運動,因我經歷在面談的不公平對待也將內部陳述在我網站上(附上網站上面談不公平陳述內容),在我大量發送Email與臉書貼文之前,確認我陳述面談不公內部是否有不實之處,官員握有公權力可以誣衊栽贓我老婆說我老婆假借照顧我爸爸名字實際是非法工作,我給你們有機會澄清不要說我一個沒有公權力的老百姓誣衊官員。
不要引用法條我只有國小畢業書讀得少看不懂也不要只說一句是我們回答不同,只要出示公文點出不實之處,因為我會把這申請書與貴單位回函公文放在網站上訴求支持人權取消境外面談,這可能會影響到人民對政府的信任與執政權,如不回函我也已經盡到告知查證義務了,再來就讓大家來評論公審。謝謝

申請人:
中華民國 113 年  12  月  9  日

越南台北辦事處回函他們沒有否認我的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