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正義 清廉

官場紅包文化:

落後國家所得比較少只要少許的金錢給官員,他們會幫你辦好你的事情。
文明國家官員要收紅包又怕被抓去關,所以要透過官員信任的白手套或官商勾結,因文明國家所得比較高在加上中間者抽成所以要付出較高的金錢。
國家制訂政策故意留給官員裁量權然後再安排自己人佔肥缺,官員有千百種方法刁難你再不然就用一個莫須有的罪名挂在你身上,當你提出陳情時他們會說以法行事如有異議可以提出訴願救濟,反正政府裡的官員都是自己人讓不給好處的人民多花一些時間與金錢。

外籍配偶需經過境外面談才能進入台灣這是違反人權的政策:

台灣人民娶外籍配偶需經過境外面談才能進入台灣,美奇名是說要嚴查假結婚實際上是給婚姻仲介帶來龐大利益,會娶外籍配偶大部分都是底層辛苦勞工而政府政策配合婚姻仲介吸血底層辛苦勞工他們對外宣稱只要付20到30萬元保證通過面談,有些夫妻因結婚前認識或經濟上無法給錢婚姻仲介就有可能一輩子都不能團聚只有台灣配偶死亡才能以奔喪名義申請來台灣,這是一個毫無人權與人道的政策。
反正你們已經有了婚約不花錢給大家好辦事就只有兩條路選擇一是花錢過去外籍配偶原始國辦理離婚二是一輩子甚至到死都不能團聚,有如被強盜綁架不給贖金就撕票(辦離婚),而女方因結婚後還留在家裡長期獨自面對親戚朋友的異樣眼光。

外籍配偶的婚姻政策應該是婚前審核取代婚後面談:

政府為了防止假結婚與控制人口數量可以訂定嚴謹規則,如兩人相識時間N年條款,在台灣有犯罪記錄需等N年才能提出申請,再加上每年名額開放,如果有人無法長久等待通過結婚申請在沒有婚約下男婚女嫁,空出來的名額優先給有小孩或懷孕夫妻。

結論:

外籍配偶婚前審核優於婚後面談比比較符合人權也可避免官員借著公權力謀取私利。